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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10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交件日期: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訓育組 - 學務處 | 2013-02-15 | 人氣:1101

桃園縣10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
建德國小收件日期:
102年2月18日至2月22日截止

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組別
類別
參賽作品規格
備註
國小組
1.繪畫類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 (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2.書法類
1.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2.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3.平面設計類
1.大小一律為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4.漫畫類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
 (約39公分×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5.水墨畫類
1.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5公分×70公分),不得裱裝。
2.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6.版畫類
1.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作品未乾一律不予收件)。
2.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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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12-本縣10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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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2.12-本縣10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