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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事務組 - 總務處 | 2022-09-08 | 人氣:368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8日
一、依據: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二、甄選名額:臨時人員(警衛)正取1名,備取2名。
三、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具國中以上學歷者。
3.男女均可,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4.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進用規定,參加甄選人員若具有身心障礙人員手冊或原住民族身分者,酌予擇優考量,報名時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俾供審查。
5.參與甄選者需具品行端正、負責守法、熱心有禮貌、能吃苦耐勞之特質,並能配合學校調整上班時間。 
   (二)凡有以下任一事項者不得參加甄選,若已錄取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並負法律上之責任: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動員戡亂時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貪污等罪,經有罪判決。
       3.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4.有妨害風化或性犯罪前科者。
       5.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6.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7.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9月16日(星期五)12時。
五、報名方式:一律採親自報名方式,送件至本校總務處。
六、檢附證件:
          報名時請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報名前須自行以A4格式影印且裝訂成冊),正本驗畢後當場發還,僅送影印本概不受理。
   (一)報名表,請貼相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其他同等學力證明。
   (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五)兵役文件(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影本,女性免附。
   (六)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七、甄選
(一)日期:111年9月16日(星期五)13:50攜帶身分證正本至本校總務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1樓教研中心。
(三)方式:面試(預計14:00)。
(四)評選標準:學歷10%、經歷10%、面試65%、專長15%。
(五)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5分者,將不予錄取。
(六)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八、 聘期:預估自111年9月26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九、薪資待遇:國中(以下)畢業者,每月25,250元;高中(職)畢業者,每月25,410元;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6,040元,享有勞健保,適用勞動基準法。
十、工作項目及地點:
    (一)工作項目:
      1.校園門禁安全管理。
      2.協助蒞校賓客車輛指揮停放、管制及偶發事件之緊急處理。
      3課後及例假日活動支援及施工進行時必要之協助。
      4.路口交通指揮、支援上下學交通導護工作。
      5.校園保全系統設定與解除。
      6.臨時交辦事項。
 (二)上班時間:執勤工作採輪班方式,遇學校相關活動,配合調整上班時間。
     (三)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265號(桃園市桃園區建德國民小學)。
十一、錄取及試用期:
    (一)錄取公告於111年9月16日(星期五)20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二)錄取者請於111年9月19日(星期一)10時前至總務處辦理報到,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立即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之。
    (三)錄取者自111年9月26日起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表現合格始得正式訂定聘任契約。試用期間若表現不符單位任務所需,雇用單位得終止勞動契約,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錄取者需於開始工作前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體檢表(含抽血、胸部X光檢查合格),如患有法定傳染病、慢性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五) 錄取者提供之證件若有不實,應無條件解聘,如涉及刑責並願負相關刑事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六)服勤期間若有重大違規情節,經本校評選委員會開會討論通過後,可予以停止職權,並終止勞動契約。
十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校園門禁管理與警衛聘僱及執勤辦法」相關規定及法令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
十三、本校聯絡電話:(03)3660688分機520事務組長 或分機510 總務主任。
十四、簡章及報名表:即日起至111年9月16日(星期五)12時止至本校網站下載或請至本校總務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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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_111年度臨時人員《警衛》甄選簡章(第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