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題材:以居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為主題自由發揮,並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提供素材或參考本部消防署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專屬網頁相關資料繪製(網址:http://fp.nfa.gov.tw/homefire/)。
二、組別: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及國小高年級組。
三、作品規格:作品規格一律以八開(39cm X 27cm)規格之圖畫紙作畫,繪畫表現形式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及漫畫等各式繪畫材料表現,並得輔以文字說明,但請勿使用電腦合成方式作畫且於圖畫正面禁止留有可供辨識身分之文字或圖樣,不需裱框,每件作品作者以一人為限,每人限參賽乙幅作品。
四、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6年10月13日(星期五)為原則,送(寄)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收件,初選後於106年11月13日(星期一)前送本部消防署彙整。
五、比賽方式:參賽者自備八開圖畫紙作畫,於畫紙背後右下角貼上報名表(如附件1)後,於徵件期限內送(寄)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收,請於信封處註明「106年宣導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兒童繪畫比賽」字樣。
六、評分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成立3人以上評選委員會,依下列標準進行評分:
(一) 專題性:針對住警器主題認知、實際用途及警示效果為主,占30%。
(二) 創意性:特殊或新穎見解或題材等,占25%。
(三) 教育性:具有強化及提昇認知,達到產生安裝意願效果,占25%。
(四) 技巧表現:架構布局、色彩運用及吸睛程度,占20%。